中共怒江州委党校2022年引进紧缺教学人员公告

时间:2022-05-27 阅读:95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怒江州 高校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怒江州傈僳族自治州行政学院、怒江州社会主义学院,是在中共怒江州委和怒江州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及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学校,是怒江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中共怒江州委党校计划面向全国引进紧缺教学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流程,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执教能力和科研咨政能力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5月及以后出生;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素质: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学位。

(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6.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8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2名紧缺教学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单位

岗位名称

引进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具体

专业

任职资格条件要求

招聘
范围(省内
或全国)

中共怒江州委
党校

教学岗位

2

35周岁及
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其他专业分类目录

经济贸易类、经济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哲学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社会学类、政法学类

不限


户籍要求全国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至 6月11日

现场报名地点: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上江镇新校区(新时代中学旁)(综合楼408办公室)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njzwdx@***

3.报名要求

(1)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附件《中共怒江州委党校2022年引进紧缺教学人员报名表》。

(2)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怒江州委党校2022年引进紧缺教学人员报名表》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3)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参加考核时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审核

网络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3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现场报名审核由工作人员现场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若在考核前已签约其他用人单位,须第一时间告知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下旬,具体考核时间由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另行统一通知。届时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考核地点: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上江镇新校区(新时代中学旁)

2.考核方式:结合中共怒江州委党校教学工作实际,本次考核采用专题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专题试讲90分,现场提问答题10分。

试讲专题由中共怒江州委党校指定并在试讲前10天电话通知应聘者,同时公布试讲须知。应聘者应根据试讲专题制作多媒体课件并进行现场试讲,专题试讲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现场提问环节回答2个问题,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开考比例:本次考核无开考比例限制。

4.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考核划定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的考核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及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若出现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专题试讲成绩高的胜出;若专题试讲成绩、现场提问成绩都相同,则由中共怒江州委党校组织加试确定拟引进人员。确定拟引进人员后,中共怒江州委党校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共怒江州委党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特别是对2022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由中共怒江州委党校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届时因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中共怒江州委党校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中共怒江州委党校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1.拟引进人员属于往届生的,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拟引进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中共怒江州委党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再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聘用后,在中共怒江州委党校任教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纪律

本次紧缺教学人员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参加考核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按规定进行回避。本次紧缺教学人员引进工作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中共怒江州委党校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须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雀老师   18908866364   0886—36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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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怒江州委党校

2022年5月24日


查看附件

附件1:中共怒江州委党校2022年引进紧缺教学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专业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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